本人同意授权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小木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投保人,为本人投保共享单车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本保险适用于在保险期间内,使用“滴滴出行”APP、“街兔”APP/“青桔”APP及“青桔” 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扫码开启并使用青桔单车/小蓝单车的骑行用户在骑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并提供咨询和理赔服务。
一、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二、被保险人:使用“滴滴出行”APP 、“街兔”APP /“青桔”APP及“青桔” 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扫码开启并使用青桔单车/小蓝单车骑行服务的骑行用户。
注:被保险人必须为实名注册者本人,且注册提交的身份证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三、受益人:本产品为赠险,保险合同的身故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其他保险责任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四、适用对象:小蓝单车、青桔单车;
五、保险产品:
(一) 条款:《平安非机动车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平安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B款)条款》。
(二) 承保区域:中国大陆境内(除港澳台)
(三) 保障范围、赔偿限额
保险名称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RMB) | 保障范围 |
---|---|---|---|
非机动车驾驶人意外险 | 意外身故、残疾 | 50万 | 被保险人在骑行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伤残责任,最高给付金额限50万元; |
意外医疗 | 1万元 | 被保险人在骑行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境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接受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给予100%报销,最高给付金额限1万元。 | |
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 意外身故、残疾 | 50万 | 被保险人在骑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致使第三者身故、伤残责任,最高给付金额限50万元; |
意外医疗 | 1万元 | 被保险人在骑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第三方人员受伤,在境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接受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给予100%报销,按责赔偿,最高给付金额限1万元; | |
财产损失 | 1万元 | 被保险人在骑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人员财产物品损失,按责赔偿,最高给付金额限1万元 |
备注:根据保监发〔2015〕90号通知规定, 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若方案保额与此规定有冲突,则以此规定为准)
(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六、理赔流程:
(一)单方事故:①请您拨打客服热线400-665-6666(或95511),客服将第一时间为您处理;②客服收到报案后,第一时间核实相关情况,并安排平安保险理赔人员24小时内回访并跟进后续理赔事宜。
(二)多方事故:多方事故:①事故发生后及时拨打110/122报警电话,并获取警方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②请您拨打客服热线400-665-6666(或95511),客服将第一时间为您处理;③客服收到报案后,第一时间核实相关情况,并安排平安保险理赔人员24小时内回访并跟进后续理赔事宜。
七、责任免除:
(一)平安非机动车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免除
1、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恐怖袭击;
(9)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10)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11)非机动车上固定的机具、设备内在的机械或电气故障。
2、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2)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3)被保险人酒后驾车。
3、下列费用,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
(2)因椎间盘膨出和突出造成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
(3)营养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整容费、美容费、修复手术费、牙齿整形费、牙齿修复费、镶牙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丧葬费。
(二)平安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B款)责任免除
1、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所驾驶的非机动车不属于保险单载明类型的非机动车;
(2)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驾驶非机动车;
(3)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非机动车或者遗弃非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2、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您或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3)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4)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5)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自身的人身伤亡及其财产损失;
(2) 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及其财产的损失;
(3)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4)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5)仲裁或者诉讼费用、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6)精神损害赔偿;
(7)间接损失;
(8)您或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已经知道或可以合理预见的索赔情况;
(9)与第三方未发生直接碰撞,仅由惊恐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10)非机动车车上的货物以及其他物品的掉落、撞击、泄漏、腐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11)非机动车车上固定的机具、设备由于内在的机械或电气故障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12)非机动车在竞赛、测试、修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13)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14)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率)。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八、请确认您已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您了解、同意并确认上述条款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的部分,投保本产品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产品条款及投保须知的全部内容。
九、同时请您了解,在投保本产品前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具体如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应当如实告知。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投保本保险时视为接受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十一、.保险公司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数据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